3)第二百五十六章 李董事长返沪_迷失在地球的外星综合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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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o办的有点过了,花销过大,收上来的礼金远远抵不上支出,婚后的生活有些捉膝见肘,两人花销又大,入不敷出,所以一直在捉摸进钱的道。

  事有凑巧,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,郑云飞认识了某晚报的记者范强,此人谈吐大气,知识渊博,对朋友又坦坦荡荡。两人遂成为朋友。一天,范强给郑云飞打来电话,向他索要“依然永恒”公司的纳税资料,郑云飞想也没想就当场拒绝了,两人虽然是朋友,但是这种违法的事,郑云飞还没有胆量去做。

  范强提出可以支付费用,郑云飞仍然不为所动,最后范强将价钱提到了五千,郑云飞还是坚决拒绝了。

  回到家中郑云飞将这件事当作笑话告诉了妻子黄芬,黄芬对此来了兴趣,给丈夫出谋划策,意图挣下这五千元钱。

  按照两人的计划,郑云飞拷贝的一份“依然永恒”公司的纳税资料,交给了妻子黄芬,并把范强的手机号码也给了她。黄芬第二天就利用公用电话给范强打了一个电话,告诉他自己手里有“依然永恒”公司的财务资料,如果他需要,可以卖给他,并给他发了一份模糊了各类数据的资料过去。

  范强确定后,两人成交,范强将五千元现金存入了一个叫许多多的农行卡内,黄芬取出钱后,将资料传给了范强。

  案子就这样破了,郑云飞被市税务局开除了党籍、开除了公职,被检察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提起了公诉,黄芬被刑事拘留十五天,没收非法所得,并罚款一万元。

  范强拒绝说出他抵毁“依然永恒”公司的目的。被刑事拘留十五天,并且限制出境。“依然永恒”公司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,经法院审理,范强和某晚报共同赔偿“依然永恒”公司因名誉受损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亿五千六百万元。某报社赔偿80%,范强赔偿20%。在范强给付全部赔偿款之前,限制范强出境。而“依然永恒”公司只免除了某晚报的赔偿责任。范强的yin谋全部破灭,出国梦成一枕黄粱。

  至此这一起“依然永恒”公司资料泄密案件才告一段落。这些都是后话,先予说明,后不再提。

  李晓晴返回上沪的时间,是某晚报登出这篇文章后的第二天晚饭后。李晓晴一出现在别墅小区,就被不时到御翠别墅小区溜达一圈,寻找新闻的记者们发现了。

  第二天一早,某早报就以一篇《‘依然永恒’公司董事长,怒而返沪追求真相》为题,报道了李晓晴在御翠小区现身的事情。

  李晓晴并没想过早的出现在上沪商界的视野中,而是准备低调地参加完“依然永恒”公司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后,就立即离开上沪,回奉京呆在老公的身边。她在小区中走动是去父母的别墅,没想到还是让记者发现并给捅了出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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